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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丨新举措覆盖多元住房消费场景
转自:梧州发布 近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推出阶段性提取优化举措,覆盖购房支付、住宅老旧设施改造、日常居住消费等领域。该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 7月15日,市民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成栩娴 摄《通知》明确支持扩大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覆盖范围。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现售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且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其子女、父母可提取1次本人账户余额补足首付款。 针对既有住宅改造需求,我市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凡纳入梧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在验收合格并取得新电梯使用登记证5年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各自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出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 在日常居住消费方面,新增多项提取场景。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政策实施期间支付我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物业服务费,可每季度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其中自有住房夫妻双方就同一套自住房提取的,月提取额度合计300元、年提取额度上限3600元;夫妻双方就不同住房分别提取的,每人每月提取额度各300元、年提取额度上限各3600元。缴存人及其配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政策实施期间支付物业服务费,可每季度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实际支付的费用。 所购住房为梧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政策实施期间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契税,以及购置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配套车库(位),均可以对应住房或车库(位)为单位各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均不超出实际支出额。已办理车库(位)贷款的,提取额度含当年偿还贷款本息。 据悉,本次优化政策涉及提取业务除扩大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覆盖范围提取业务外,其余均支持线上、线下双通道办理,缴存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便捷渠道办理。办理业务后,一般当天到账,非工作日申请的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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